珠三角推行大年票制,车辆年票互通互认
10年1月1日零时起,珠海、中山、江门籍车辆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;广佛肇三地年票即将互通互认,珠三角将推行大年票制
从2010年1月1日零时起,珠海、中山、江门籍车辆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。
珠海、中山、江门三市互通后,每年将减少次票收入18700万元,此举使三地财政收入减少,公路还贷压力加大,但让珠中江三市间的联系更紧密、交易成本更低、交流效率更高,有利于三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稳定。
广东省物价局表示,将继续推行珠三角区域其他城市的车辆通行费年票互认,促进广佛肇、深莞惠的年票互认互通,同时创造条件,推进粤东、粤西、粤北片区内城市之间的年票互通,最终实现全省各城市之间的年票互通。
2008年10月广佛两地年票实施互通互免,广州市籍车辆与佛山市(粤E、粤Y、粤X牌)车辆只要购买了本市年票,即可免费在广州市23个、佛山市19个年票制次票收费站免费通行。吴林波透露,按照落实广佛肇一体化发展规划的要求,肇庆近期将加盟到年票互通互认行列,广佛肇三地年票即将互通互认,届时广州车主只需购买广州的年票,即可驾车游遍佛山、肇庆。
据介绍,佛山实施年票的区域是全市范围,但广州市尚未将花都、番禺区和从化、增城市(下简称两区两市)纳入年票范围,购买了广州或佛山年票的车辆到两区两市,仍需另行缴纳过路桥费,同时广州市区也有部分环城快速路仍未纳入年票。
广佛肇年票近期(2010年3月底以前)实现互认互通互认。
省交通厅副厅长刘晓华在视察年票互通工作时透露,下一步的任务就是今年一季度实现广佛肇三地年票互通,争取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深莞惠年票互通。到2012年,整个珠三角地区实现年票互通。